对于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朋友来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不可忽视的福利,能帮你减轻纳税负担。下面就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政策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一级建造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这一扣除条件。
扣除标准:在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当年,可定额扣除 3600 元。这 3600 元并非直接从应纳税额中减去,而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进而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例如,你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扣除其他项目后为 10 万元,适用税率为 10% ,应纳税额原本是 100000×10% - 2520 = 7480 元。但如果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可扣除 3600 元,应纳税所得额就变为 100000 - 3600 = 96400 元,应纳税额变为 96400×10% - 2520 = 7120 元,节省了 360 元税款。
申报流程:
下载 APP:下载 “个人所得税” APP,这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官方渠道。
注册登录:首次使用需注册并登录,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进入填报界面:登录后,在 APP 首页点击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当年,比如 2025 年取得证书,就选择 2025 年。
选择继续教育:在众多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选择 “继续教育”。
填写信息:继续教育类型选择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选择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名称选择 “一级建造师”,并填写证书取得时间、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信息。这些信息务必准确无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等可在一级建造师证书上获取。
选择申报方式:有两种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是由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是次年 3 - 6 月汇算清缴时,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申报。如果希望每月工资发放时就享受扣除优惠,可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若想自行处理全年税务事宜,可选择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只能在取得证书的当年申报扣除,错过当年一般无法补申报。例如 2025 年取得证书,只能在 2025 年申报扣除,2026 年不能再申报 2025 年的扣除。
多证情况:同一年度内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扣除,不能叠加享受。比如同一年取得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证书,只能选一个扣除 3600 元。
信息真实性:申报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被税务机关查实虚假申报,可能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等处罚。
只要按照规定流程操作,注意相关事项,就能顺利享受这一政策福利,减轻纳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