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一位打卡朋友的后台私信。这位打卡朋友私信说:“一级消防工程师兼职但不转社保,二建已在河北注册,有接收单位吗?” 我的回复是: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市场需求相对较小,而且不转社保的话,很容易被查处。前几天我发过,住建部在 2 月 14 日推送了最新的 “挂证” 名单,上面涵盖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仍未整改的人员以及新增的挂证人员。点击下方蓝色文章标题,即可阅读:《住建部又发了一批挂证名单》。所以,建议这位朋友不要考虑将一级消防工程师和二级建造师分开挂证。
接着再谈谈一级消防工程师需求相对较小这一情况。这么说似乎有点缺乏依据,刚好前几天看到有新闻提及要强制配备一级消防工程师,今天就详细聊一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东省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九)款规定:“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行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当配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 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配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该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规定:“第二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六)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消防工作;” 此处同样未提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强制配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该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四十二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一)组建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并及时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应当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 这里仅表明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但并未明确是一级消防工程师。理论上讲,“应当配备” 和 “必须强制配备” 是有区别的,对于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或者通过勘察设计考试的朋友们来说,应该很容易理解这一点。毕竟,无论是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题目,还是很多类别勘察设计考试的题目,都常常考查 “必须”“应”“宜” 的区别,出题人在这方面着实让人无奈。再次强调,《条例》里仅提到大型商业综合体,并未将范围扩大到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我周末正好有空,查了一下最新数据,珠海市 2024 年有 1394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48 家火灾高危单位。大家千万别误会,可别以为这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都得强制配备一级消防工程师。在珠海市 2024 年的 1394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幼儿园就有 188 家。如今幼儿园关闭潮正在上演,幼儿园绝对不可能花钱招聘一级消防工程师,官方也不会荒唐到要求幼儿园这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强制配备一级消防工程师。即便按照较高比例估算,珠海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数量最多也不会超过(1394 + 148)×10% = 155 家。
再看看广东省历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合格人数:2024 年为 1473 人,2023 年是 1422 人,2022 年有 1461 人,2021 年达 1853 人,2020 年为 1689 人,2019 年是 502 人。单从证书供给与需求的角度分析,我们显然可以得出结论。那么,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是否已经过剩了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