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每日动态核查,建造师春天要来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 2025-04-17 00:46 作者:  浏览次数:7 评论:0    
导读

从8月份住建部里发文严查“挂证”,11月住建部又发文开始动态核查,明确重点核查对象,其中的2-4项可谓精准定向,明确指向“短期

 

从8月份住建部里发文严查“挂证”,11月住建部又发文开始动态核查,明确重点核查对象,其中的2-4项可谓精准定向,明确指向“短期挂证”人员和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

1)、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

2)、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3)、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不少省市也开始发文开始动态核查进行响应,12月11日,河北省也发出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将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结合,更是剑指“裸奔企业”。其中明确对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企业进行“资质预警”


1、常态比对。依托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国家现行政策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嵌入系统中,每日凌晨对我省审批资质建筑业企业中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与资质标准进行自动比对。

2、资质预警。当比对发现企业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时,自动在相应资质后标注“资质预警”,企业可以登录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预警结果。


3、公开信息和取消标注。企业“资质预警”信息对社会公开,公众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信息—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被标注“资质预警”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应资质标准条件整改。系统比对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取消“资质预警”标注。

4、动态核查范围

核查企业范围包括:重点核查企业和一般核查企业

重点核查企业,核查比例100%:

(1)本年度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2)本年度发生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3)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4)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一般核查企业,核查比例以当年“双随机、一公开”方案为准:

(1)新取得省内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

(2)其余企业。

5、核查结果处理

(1)标注“资质异常”。对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在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和公众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信息—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查询。

(2)取消“资质异常”标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后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前完成整改的,企业可申请复核,经复核满足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整改期满未完成整改以及经复核仍不满足资质标准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6、资质常态预警及动态核查结果应用

(1)重点监管

对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上述企业已经承揽的工程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依法处理。

(2)限制申报

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3)审慎选择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4)严格审查

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应当严格资格审查,不得将项目发包给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限额以上的项目,许可机关依法不得向选用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企业的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手续。


综合来看,河北省本次的动态核查和资质预警贯彻了住建部发文的精神,更明确的指向了“频繁注册”的短期挂证人员以及“裸奔”企业,对于建造师来说算不错的利好,但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能不能落地还得看后续,但既然有了这方面的想法,至少不会持续像现在这样短期证书频繁。相信全国其他省市也会有相关的政策跟进。


 
 
免责声明
本文为本站用户发布的作品,作者: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jianzao.vip/news/4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违规举报或联系我们QQ:182202020。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